你问&我答丨最新!击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来了
(二)世界杯赛分站赛个人第5-8名,团体第3-6名;
(三)青年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武搏运动会、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个人前4名,团体前2名;
(四)全国运动会竞技比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成年组)个人前4名,团体前2名且达到排名要求的运动员;
(五)全国冠军赛分站赛(成年组、每年不超过5站)个人前2名。
3、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运动会竞技比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成年组)个人第5-8名,团体第3-6名且达到排名要求的运动员;
(二)全国冠军赛分站赛(成年组、每年不超过5站)个人第3-4名;
(三)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冠军赛总决赛(青年组)、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前4名,团体第1名且达到排名要求的运动员;
(四)全国少年锦标赛(U16组)、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总决赛(U16组)个人前3名;
(五)全国中学生锦标赛(高中组)个人前2名;
(六)省级运动会、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赛第1名。
4、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省级运动会、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赛第2-4名,团体第1名且达到排名要求的运动员。
5、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第5-8名,团体第2-3名且达到排名要求的运动员。
问:授予主体与方式是怎样的?
答:
等级称号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授予。授予单位分为:
(一)中国击剑协会负责授予击剑项目国际比赛和全国比赛等级称号。
(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授予本地区省级运动会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击剑锦标赛(或冠军赛)等级称号。
击剑项目国际比赛和全国比赛等级称号授予方式为:
(一)公示:比赛结束后30日内,由中国击剑协会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授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国击剑协会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
(三)公布:中国击剑协会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发布授予等级称号的信息,包括运动员的姓名、性别、体育项目、等级称号、比赛成绩、比赛名称、比赛时间和地点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问:怎样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答:
等级称号监管实施项目监管、属地监管。中国击剑协会对本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委派赛事监督、公开举报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定期通报相关情况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关活动违反本细则的有权举报。
击剑项目授予等级称号的比赛如因竞赛规程、竞赛组织、参赛资格、赛风赛纪等原因造成等级称号授予出现问题的,中国击剑协会将上报体育总局。体育总局责成赛事主办方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相关比赛1至4年等级称号授予资格。
运动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授予等级称号,已授予的等级称号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列入限制、禁止参加竞技体育活动名单:
(一)违反兴奋剂管理规定在处理处罚期内的;
(二)违反赛风赛纪管理规定在处理处罚期内的;
(三)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取得等级称号的;
(四)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人员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条件不予授予等级称号的;
(二)未按规定期限或方式完成等级称号授予工作的;
(三)在等级称号授予过程中收费的;
(四)在等级称号授予过程中参与弄虚作假的;
(五)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等级称号授予过程中,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构成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附:中国击剑协会全国比赛成年组、青年组积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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